出嫁女儿是否可以分得父母财产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子女出嫁并不自动获得父母财产的分割权。婚姻家庭财产主要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而父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财产范畴,不因子女结婚而改变其所有权属性。若父母愿意赠与子女财产,可通过法律途径明确约定,否则出嫁女儿不能强制要求分得父母现有财产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十条:未成年人的父母对其行使监护权。成年人无civilcapacity或者限制civilcapacity的,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监护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八条: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,归各自所有。第十九条: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,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,对外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:不动产从登记之日起,由登记机关公示,其所有权人姓名或者名称、所有权性质、土地利用情况等内容。第二百五十九条:动产除应当办理登记的外,自取得时发生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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